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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兴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聘用工作人员吴海波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解除劳动合同



发布日期:2019-11-25 信息来源: 长兴纪委 字号:[ ]


日前,中共长兴县纪委、长兴县监委对长兴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聘用工作人员吴海波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纪律审查、监察调查。

经查,吴海波滥用职权,违规为他人办理拆迁安置补助,致使国家遭受损失,严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利用职务便利,采取借用拆迁户身份、伪造材料、虚构事实、虚构安置面积等手段骗取国家拆迁安置补助资金,数额巨大,涉嫌贪污犯罪。

吴海波身为中共党员、国家工作人员,其行为严重违反党的纪律和国家法律法规,性质恶劣,情节严重,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有关规定,中共长兴县纪委决定给予吴海波开除党籍处分,由开发区解除劳动合同;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提起公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审查调查期间,吴海波能够认识到自己所犯错误,表示愿意接受组织处理,并向组织递交了忏悔书,讲到:“人的贪欲一旦膨胀,对金钱的渴望占据了我的脑海,侵蚀了我的心灵,从前的理想、信念统统抛向脑后。”

  

吴海波简历

吴海波,男,1983年4月出生,汉族,浙江长兴人,大学文化程度,2008年3月参加工作,2014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2007年7月待业,2008年3月在长兴经济开发区街道办事处信访办工作,2011年5月在长兴经济开发区街道办事处征地拆迁安置办,2013年在开发区管委会安置服务中心工作,2014年3月任开发区管委会安置服务中心副主任,2015年5月任太湖街道办事处征地拆迁安置办下设安置管理办副主任(挂靠事业综合服务中心副主任),2017年5月任太湖街道办事处征地拆迁安置办副主任,2019年2月任开发区管委会财政审计金融办工作人员。2019年10月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2019年11月被开除党籍、解除劳动合同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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