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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兴县泗安镇人民政府专职驻村指导员董志强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



发布日期:2019-11-25 信息来源: 长兴纪委 字号:[ ]


日前,中共长兴县纪委、长兴县监委对泗安镇人民政府专职驻村指导员董志强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纪律审查、监察调查。

经查,董志强在任泗安镇安监中心主任、泗安镇消防站站长期间,利用查处取缔泗安镇辖区内非法加油站点和流动加油车、消防宣传教育与培训、消防安全巡查等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和索取他人财物,涉嫌受贿犯罪。

董志强身为中共党员、国家工作人员,理想信念丧失,党性原则淡漠,其行为严重违反党的纪律和国家法律法规,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性质恶劣,情节严重,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等有关规定,中共长兴县纪委、长兴县监委决定给予董志强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提起公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审查调查期间,董志强能够认识到自己所犯错误,表示愿意接受组织处理,并向组织递交了忏悔书,讲到:“对党纪党规国法学习不够深入,在工作中没有做到用纪律来束缚自己的一言一行,被金钱和利益迷惑,自己的人生观和价值观发生了扭曲,没有坚持住一名共产党员的底线。”

  

董志强简历

董志强,男,1974年5月出生,汉族,山东济南人,大学文化程度,1992年12月参加工作,1995年10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92年12月起在部队服役;2009年12月任二界岭乡社会发展办副主任;2011年7月任二界岭乡经济发展办主任;2012年6月任泗安镇经济发展办副主任;2013年12月任泗安镇经济发展办副主任,泗安镇消防综合应急救援队法定代表人、队长,泗安镇消防安全工作站(以下简称“消防站”)站长;2014年5月任泗安镇经济发展办主任,泗安镇消防综合应急救援队法定代表人、队长,泗安镇消防站站长;2017年5月任泗安镇公共安全监督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安监中心”)主任,经济发展办副主任(兼),泗安镇消防综合应急救援队法定代表人、队长,泗安镇消防站站长;2019年3月任泗安镇专职驻村指导员。2019年10月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2019年11月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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