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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吕山乡委员会关于十五届县委第三轮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发布日期:2024-01-19 信息来源: 县委巡察办 字号:[ ]


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23317日至630,县委第巡察组对吕山乡党委及下辖10个村(社)党组织开展政治巡察。2023828日,县委第巡察组向吕山乡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吕山乡党委及下辖村社党组织把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以高度的思想自觉正视问题,以强烈的紧迫意识改正问题,切实做好整改工作。一是统一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对巡察交办的事项坚决拥护、照单全收、对号入座,认真领会要求,仔细剖析原因。从思想认识、工作作风、制度建设、纪律震慑等方面深挖问题根源、制定措施,保障巡察整改工作坚实有序推进。二是加强组织领导,压紧压实责任。乡党委坚决扛起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成立由乡党委书记任组长的巡察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对反馈的问题分解细化,拟定整改责任清单,建立工作台账,形成问题清单、责任清单和整改清单。逐一落实责任领导、责任部门和完成时限。三是强化跟踪督查,紧盯整改落实。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着眼于用制度管人管事,把解决具体问题与推进制度建设紧密结合,建立健全相关工作机制,力争做到解决一个问题、堵塞一个漏洞、形成一套机制

截至目前,巡察反馈问题23个,整改完成22整改完成率95.7%。在巡察整改工作中,给予政务处分1提醒谈话3人,批评教育4人,组织处理调离岗位3人,新制定制度2项,修订完善制度2项,清退款项3.3万元,挽回其他经济损失30万元。

一、关于落实乡村振兴战略存在短板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对现有农旅项目进行业态提升,增加伍子胥粮仓、钓龙虾、儿童水上乐园等体验项目。制定《吕山胥仓村古文化村落建设实施方案》《吕山乡雁陶村文旅概念性规划方案》《吕山乡绿道、骑行道、湖羊商业街方案设计》,增加吕山乡健康休闲体验等元素,推进农文旅三产融合发展。

二是收购“吕山湖羊”“吕山”两个湖羊品牌,打造“鲜乡吕山”区域公用品牌,完成“二十四节气湖羊预制菜”产品研发,完成湖羊农文旅IP形象设计及IP名称的公开征集,推广宣传“鲜乡吕山”“吕山有礼”品牌。线下布设“长兴鲜”门店、供销生鲜超市、龙山供销社、东鱼坊门店。

三是修订完善《吕山乡城市更新设计方案》《吕山乡湖羊街招商补助政策》提升完善集镇(湖羊街)基础设施配套。目前,建立共富驿站1,引进湖羊街运营管理单1家,入驻湖羊烧烤1家,天鹅城假日酒店已在装修中。

二、关于数字赋能乡村发展成效不够明显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提高数字化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建设项目使用成效,已有26家相关企业通过连接“湖羊大脑”数字化系统,规范数据采集、储存工作,提高全产业链数据利用率。

二是按照全县统一要求,完成对吕蒙智慧谷的统一规划,对数字化系统使用主体进行培训,提高数据采集及乡村大脑的使用率。

三、关于“工程项目管理不到位”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制定出台《吕山乡工程项目全过程管理实施办法》,对乡、村(社)、圩区、强村公司等为主体的各类工程招标过程进行规范监管。

二是建立工程项目全程专人负责制,各项目招标后组建单个项目工程监督小组,施工前召开工程项目技术交底会,并落实项目专人负责,加强新实施项目的全过程管理

三是分管领导按照全面从严治党“一岗双责”要求,对条线工作人员进行谈心谈话,开展廉政教育,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提醒到位、教育到位。

四、关于“财务管理不到位”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对巡察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同时以案释纪,通过对发生在周边案件进行剖析学习,深化村干部严格按财务规定办事的意识。乡日常资金支付严格按照《吕山乡资金支付审批表》审批,前置财政总会计审核,对合同、支付凭证等进行审核把关。

二是进行财务规范教育专题培训,全面使用“浙里基财系统”,更直观地对资金进行监管和审批。严格落实《长兴县吕山乡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内部审计工作的实施意见》,开展常规内部财务审计。

三是严格财务支出制度,党委会定期听取近期支付的大额资金项目,如遇出借资金等特殊情况,需经乡党委会集体商议。同时,加强对村级新增借款的管理,村级贷款等需报乡党委审议。

四是财务人员建立每月定期学习例会制度,今年以来,均采取银行转账方式结算。乡纪委开展对乡财务记账凭证、银行流水、收据存根等会计资料的每月监督检查。

五、关于“圩区管理不严格”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制定出台《长兴县吕山乡圩区管理服务中心管理办法》,对圩区资金使用审批流程、资金管理、项目建设、绩效考核等进行规定,并将圩区工程建设项目纳入《吕山乡工程项目全过程管理实施办法》。

二是按照新制定出台的《长兴县吕山乡圩区管理服务中心管理办法》规范圩区服务中心聘用人员管理,各圩区设会长、副会长、水利委员、出纳共4人,明确水利委员待遇标准,其他由村干部兼任且不得领取补贴,各圩区管理服务中心已按要求向乡党委、县水利局报备人员组成名单。

三是建立乡纪委、涉及条线等参与的联动监督机制,定期开展动态监管,圩区资金支付按《圩区管理服务中心资金支付审批表》程序审批。

六、关于“违规占用原下属公司车辆”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组织各科室开展《关于全县公务用车规范管理有关工作专题会议纪要》精神学习,严格遵守公务用车规定。

二是严格按照公车改革要求,规范公车使用和管理,统一由办公室负责调度并填写派车单,建立公车使用台账。

七、关于“‘三资监督管理职责缺位”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对全乡所有村办企业(合作社)进行排查,已变更法人6家,注销僵尸社空壳公司”2家,正在注销中2家。目前17存续村办企业(合作社)已全部纳入“三资监管

二是加强村财中心人员力量配置,对村办企业项目实施申报、资金支付流程等在《吕山乡工程项目全过程管理实施办法》中予以规范、明确,按流程审批支付。

八、关于“基层党组织建设不够扎实”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选1名工作经验丰富的社区党建指导员,并由1乡领导班子指导联系吕蒙社区工作,已按照组织程序筹备成立吕蒙社区党组织。公开遴选吕蒙社区专职工作3,进一步充实吕蒙社区干部队伍。

二是将社区党员先全部纳入集镇所在村雁陶村进行管理,正常开展组织生活。

九、关于“党员发展管理不到位”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结合全县农村党员无人事档案整理工作,完成全乡636名党员档案梳理排查扫描工作,进一步规范完善党员档案管理、会议纪要管理。

二是定期开展全乡基层党务培训,明确党员发展流程,要求各级党务工作者切实履行职责,规范党员发展。

三是建立定期档案联审机制,对新发展党员的入党材料进行村级交叉联审,均按照党员发展流程规范党员档案,未发现问题。

四是建立党务工作专项巡查机制,将基层党务规范性建设纳入乡对村考核,今年以来已开展4次党务巡查。

十、关于“变相以购买服务方式增加人员”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对接县委组织部、县委编办对购买服务涉及人员进行分类处置,其中5名工作人员严格按照购买服务内容,参与交通管理站工作,落实外包服务要求,并与第三方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签订协议。

二是对接县委编办,计划新招聘吕山乡编外干部3名,鼓励购买服务的第三方人员参考,择优录取。

三是严格按照全县加强编外干部及第三方人员管理统一行动部署要求,规范购买服务及人员管理。强化政府购买服务人员的日常工作管理,进行绩效考核,并与待遇、年终奖金挂钩。

十一、关于“落实议事决策制度方面的问题整改不到位”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修订完善《吕山乡关于贯彻落实“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的实施办法》(吕委〔20234号),经党委会讨论决定后发文。

二是坚持集体领导制度,建立健全决策结果报告机制和纠错机制,强化决策落实的监督检验。

下一步,吕山乡党委将进一步巩固整改成果,以巡察整改成效促进各项事业持续健康发展。一是持续强化思想政治意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紧密结合吕山实际,坚持不懈抓好政治思想建设,强化村社干部规矩意识,深入贯彻落实好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重大决策、省市县委部署要求。二是持续强化管党治党责任。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大力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有效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不折不扣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完善绩效考核制度,规范津补贴发放,加强村办企业和村办合作社的管理。三是持续深化县委巡察整改成果。结合此次巡察整改反馈的意见建议,完善资金支付、工程项目招投标、圩区管理等制度,用制度建设确保巡察整改标本兼治,构建作风建设的长效机制,真正使整改的过程成为提高凝聚力、战斗力、创造力的过程,促进全党员干部作风转变推动经济社会稳健发展。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72-6651559;邮政信箱:长兴县吕山乡党建工作办公室,邮政编码313105;电子邮箱:1030956260@qq.com。

中共吕山乡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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