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监督执纪问责>>巡察巡查

中共长兴县人社局党组关于十五届县委第五轮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发布日期:2025-01-15 信息来源: 县委巡察办 字号:[ ]


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24年3月21日至4月30日,县委第一巡察组对中共长兴县人社局党组进行了巡察。2024年8月28日,县委巡察组向中共长兴县人社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巡察工作要求,现将整改进展情况通报如下:

县人社局党组把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始终站在讲政治、讲大局、讲党性的高度,深刻认识整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县委的部署要求上来,切实抓好整改落实。一是提高思想认识,压实领导责任。局党组主要负责人主持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班子成员对照职责主动认领,找准问题症结,深挖问题根源,精准实施整改。在局党组统一领导下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对照巡察反馈意见逐条研究整改举措,逐项督促整改落实。二是明确整改任务,抓实责任分解。围绕巡察组反馈意见和整改要求,针对3个方面11个类别28条问题,结合实际逐条研究制定具体措施,明确班子成员为责任领导,做到整改内容明确、完成时间明确、责任人员明确、工作要求明确、保障措施明确。三是坚持立行立改,确保整改落实到位。坚持把制度治党作为治本之策、根本保障,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深刻反思问题、剖析原因、明确措施、作出承诺,在整改过程中举一反三,建立完善科学规范、有效管控的各项机制,从思想源头、制度机制上杜绝类似问题。

巡察反馈问题28个,目前已经整改完成28个、完成率100%;制定的75条整改措施,已整改完成75条、完成率100%。巡察反馈后,提醒谈话3人,批评教育5人,新制定制度1项,完善制度1项,清退款项3.154万元。
  一、关于“高质量护航经济发展,优化营商环境存在短板”问题的整改

(一)提升破解企业“用工难”工作成效。强化招引力度,县内县外、线上线下,举办各类招聘活动和劳务对接活动,创新招引举措,创新推出长兴籍学子专属“兴雁码”,从大学生毕业、就职、生活服务等方面服务青年人才。举办长兴籍大学生返乡就业创业等活动,积极引导长兴籍学子回乡就业创业;加强技能培训,针对企业提出的技能人才短缺问题,开展专场招聘会,赴职业类学校招聘,企业定制版培养的方式解决用工结构性矛盾。

(二)加大“西员东输”定向委培工作力度。新增招引奖励政策,完善就业补助政策,新增定向委培中级工购房、租房、就业补贴,按照同一政策高级工标准的60%享受,吸引青年技能人才在长稳定就业。在现有“云贵班”招引基础上,实施“长兴长青”高技能人才招引育留行动,推进职教合作区域扩面增量,进一步扩大省外招生规模。

(三)指导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全面排摸符合上规条件企业,积极推动符合条件企业上规入库,通过与统计局、发改局等部门联合协同发力,已实现长兴京兴物业管理有限公司、长兴信来保安服务有限公司、长兴图兴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等10家人力资源公司成功上规入库。

二、关于“高标准建设高素养劳动者队伍,打造“才安长兴”品牌存在不足”问题的整改

(一)推进新业态人员“扩中”“提低”改革。开展单工伤参保政策宣传引导,线上通过微信公众号“社保小课堂”栏目发布相关社保、工伤保险政策。强化部门协作,及时掌握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参保情况,对未参保者进行提示和动员参保,重点加强新业态领域劳动用工指导和权益保护,并开展新业态工种培训。

(二)大力引导企业自主培养技能人才。开展“长兴工匠”评选活动4场次,评选出“长兴工匠”245名、“工匠金摇篮”3个。根据省市要求调整评选项目,减少总体评选数量。有序下放企业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权限,通过企业自主认定激发企业在技能人才培养、评价、使用、激励方面的主体活力。深化新型学徒制培养,围绕我县“1+4”产业体系,为企业发展自主培养紧缺技能人才提供支持。
  三、关于“高水平推进民生保障,增进民生福祉存在短板”问题的整改

(一)开展养老保险扩面提质专项行动。充分利用信息数据共享核查机制,实现人社、税务、市监、公安、大数据、经信等部门间的相关数据及时互通,共享职工就业、参保、税务申报、企业开立信息资源,防止企业漏报、瞒报缴费人数。精准锁定应参未参、中断未缴、低档参保、临近退休等重点人群,根据不同类型涉及的关键问题为他们分类提供专业解答。

(二)加大涉薪领域监察执法力度。联合建设、交通、水利、综合执法局等行业主管部门,加强对建筑领域的日常检查和专项检查。强化行刑衔接,除行政处罚外,对恶意欠薪的坚决移交公安采取刑事立案处置。联合相关部门采取黑名单联合惩戒模式,对恶意欠薪用人单位进行打击。

(三)提高工伤劳动能力鉴定质量。全面梳理排查劳动能力鉴定变更总体情况,对鉴定结论发生变更建立一案一策,在鉴定委员会集体讨论时通报鉴定结论变更情况,及时开展复盘分析。严把鉴定关、复核关、公示关,从源头上降低鉴定结论改变率。组织省市专家进行线上线下培训,进一步提升了专家的鉴定水平,不定期将相关业务知识推送至专家鉴定交流群。

四、关于“网络意识形态管理还需加强”问题的整改 

(一)加强对人社公众号的管理 。督促全局业务科室提交群众喜闻乐见的、亟需了解的政策服务等内容。社保中心原创系列专题内容“社保小课堂”已成功上线,至今已推送社保各类专题内容55篇,全局各类政策解读共104篇。

(二)加强干部网络意识形态教育引导。强调干部职工在社交媒体上的言行代表着单位形象,应自觉维护单位声誉。强化考核问责,将干部职工在社交媒体上的表现纳入绩效考核体系,对遵守使用规范、积极传播正能量的干部职工给予奖励;对违反规范、引发舆情风险的干部职工进行扣分。

五、关于“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有差距”问题的整改

(一)进一步强化“一岗双责”。把落实主体责任作为党建工作头等大事、摆在首要位置,利用理论中心组等学习载体,切实加强廉政理论学习,提升党组整体政治理论素养。健全完善廉政档案建设,严把人社干部廉洁自律关口。严格落实谈心谈话制度,从班子成员到普通工作人员,实现廉政谈话全覆盖,常态化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二)加强党风廉政教育。引导广大职工树立廉政风险意识,对苗头性问题及早发现、及早提醒、及早纠正,积极构建有效预防腐败的“防护网”。开展廉政风险排查,分级分类研究制定对策措施,不断健全完善内控体系建设,自觉把权力置于组织的监管之下。建立内控制度体系,严格按照内控标准执行,定期开展内控稽核,为工作规范有序、安全高效开展提供有力的制度保障。

(三)加强干部队伍监督。局党组严格落实“党纪教育一刻钟”制度,带头学习党纪法规,并通过主题党日、支部“三会一课”、星期一夜校等方式,组织全体干部职工深入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上级文件精神,常以身边的典型案例为题开展警示教育和学习讨论,以此引发全体党员干部的普遍共鸣。

六、关于“扶持大学生就业创业工作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一)提升“大学生就业创业专项资金’使用质效。全面整合规范资金列支渠道。针对小额个人创业贷款贴息、创业担保贷款风险补助,已申请专项资金科目,从2025年开始规范资金渠道列支。针对招聘补贴、人才工作站奖励经费,将“人才工作站奖励经费”纳入人才发展专项资金;明确招聘补贴从“大学生就业创业资金”中列支;调整公务接待支出从部门预算中的“三公”经费、工作经费等指标中列支。

(二)提升“大学生资金补助”兑现效率。积极与财政部门沟通协调,加快“大学生资金补助”兑现。完善政策措施,精简优化补贴政策,减少非必要支出。开展实地走访抽查,发现不符合申请条件的均退回申请,确保资金发放合理。

七、关于“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严”问题的整改
  (一)规范公(商)务接待管理。逐笔核实公(商)务接待不规范的具体问题,责令相关经办人员作出情况说明,并对涉事相关责任人给予第一种形态处理。认真开展梳理排查,对公(商)务接待审批程序倒置的问题开展自查自纠,让相关经办人员对先用餐后申请的情况进行说明。严格执行内控制度相关规定,通过星期一夜校向全员学习解读相关财经制度。

(二)加强公务用车管理。修订《公务用车管理制度》,明确用车派车审批流程,要求提前一天向办公室提出申请,分管领导或分管办公室领导审批同意方可用车,除执法用车外,其余县内不安排用车。积极响应上级“过紧日子”的要求厉行节约,严禁公车乱用。 

(三)严格规范专家劳务费发放管理。已责令退回相关劳务费,并对涉事经办责任人批评教育。今后将严格执行文件要求,按照相关规定要求发放专家劳务费。

八、关于“财务制度执行不严格”问题的整改

(一)规范广告宣传费用管理。认真核实广告宣传费用支出具体情况,对经办人员给予了第一种形态提醒谈话处理。将广告宣传费用的使用管理规定在浙政钉科室长工作群内进行传达学习,并在星期一夜校上全员学习解读相关制度,从而进一步规范操作流程,严格按照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相关规定执行。

(二)规范财务现金使用。对近两年大额现金领用情况进行排查,未出现违规发放行为。2024年起对劳务费采用转账形式发放,不再采用现金形式发放。于2024年9月5日将局备用金缴入局基本户,不再使用备用金,所有局机关费用一律采用转账形式支出。

(三)规范财务入账凭证合同管理。核实相关票据,对相关责任人给予第一种形态批评教育处理。在全局星期一夜校强调对报销原始票据的审核,确保入账凭证和原始票据的一致性,并在浙政钉科室长工作群里多次强调须加强报销原始票据的审核,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九、关于“民主集中制执行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一)规定党组议事决策机制。局党组会议专题研究进一步完善局党组会议工作流程,规范议题提出、讨论、表决等程序,进一步加强上会材料审核,明确议题确定流程,上会材料必须经分管领导审阅,分管领导确认后再由办公室汇总提交局党组会议研究,并完善党组会记录。

(二)规范“三重一大”议事规则。重新修订完善“三重一大”议事规则,并严格按照“三重一大”事项要求,竞争性存放资金的续存、非竞争性存放资金的存放一律经党组会商议后决定。财务和基金监督科已认真排摸全局大额资金情况,列入重点上会事项清单,提醒每年到期前上党组会商议。

(三)健全完善内部制度。局党组会专题研究内部管理制度,要求科室对照要求全面梳理内部管理制度,尤其是涉及国有资产处置、财务管理、物资采购等重要领域的制度,及时排查废止过期和不合规文件,修订了《物资采购管理制度》,确保所有制度与最新政策法规保持一致。

十、关于“机关党建工作存在薄弱环节”问题的整改

(一)高度重视党建工作。坚持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落实。党组专题讨论党建工作计划,制定局机关党建工作要点,专题听取支部工作汇报。各党支部建立班子成员指导督促机制,指导各支部活动按要求开展。创新党建工作思路,在推动党建和业务融合过程中,培育打造党建工作特色亮点。

(二)规范开展“三会一课”。各党支部及时向党员传达党的最新方针、政策动态,有计划地组织党员学习党章党规、法律政策等,使支部“三会一课”成为党员思想交流的平台、党性锻炼的熔炉。开展党务工作业务培训,通过“理论学习+模拟实践”形式,推动党务工作者转换模式、创新形式。

(三)规范开展党内政治生活。树立问题导向,及时整改,从思想上、政治上、纪律上充分认识民主生活的重要性、严肃性。严格按照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环节、程序、方法和要求,认真查摆问题,剖析根源,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找准整改措施。

十一、关于“干部队伍建设有待提升”问题的整改

(一)加大青年干部培养力度。开展 “青蓝接力工程”,通过“以老带新,以新促老”的方式,组织师徒结对,发挥我局在职老干部、老同志的德才所长,不断提升青年干部队伍整体能力素质。开展一般干部双选双聘工作,组织干部岗位交流,推进了干部多岗位锻炼,做到人尽其才,实现了人力资源最佳配置。

(二)规定社会组织管理。对主管的社会组织进行全面排查,逐一分析运行状况,对管理混乱、活动不正常、社会认可度低的社会团体,督促其依法办理注销手续,及时注销了“僵尸社团”——长兴县人力资源经理协会。

下一步,县人社局将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化整改落实,进一步巩固整改成果,以巡察整改成效促进各项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一)强化责任担当,持续深化推进整改落实。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强化问题导向,以“钉钉子”精神持续推进整改,确保高质量完成整改任务。对已经完成的整改内容要适时组织“回头看”,并持续跟踪落实情况,防止反弹回潮,不断巩固深化整改成果,确保问题真正销号归零。

(二)注重标本兼治,着力构建全面长效机制。既要抓好立行立改,更要注重预测预防,在建立长效机制上下功夫。对整改期间建立的各项制度坚决抓好落实,并在工作推进中持续修订完善,形成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建章立制、堵塞漏洞的良性循环,着力构建公开透明、科学合理、运转有序的制度机制体系。

(三)深化整改成效,努力推进人社事业发展。把巡察整改与贯彻县委县政府重大决策部署结合起来,与当前重点工作结合起来,进一步理清思路、完善举措,持续巩固深化巡察整改成果,不断强化党要管党、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在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中体现人社担当。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72-6043427;邮政信箱:长兴县太湖中路128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邮政编码:313100;电子邮箱:cxrsgb@126.com。






分享到:
【关闭窗口】
Copyright © 2008-2013 勤廉长兴网 All Rights Reserved.
中共长兴县纪委 长兴县监察委员会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