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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电视问政“问”出好作风



发布日期:2013-09-09 信息来源: 长兴纪委 字号:[ ]


   2011年以来,湖北省武汉市纠风办坚持贯彻群众路线,创新工作形式,精心打造电视问政平台,通过畅通渠道、健全机制,组织群众有序参与和监督突出问题的治理过程,有力推进了纠风各项工作。3年来,武汉市纠风办围绕群众反映强烈的保障性住房建设分配、食品安全、环境保护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先后举办了19场电视问政活动。

  

  以“问什么”为基础,选好问政内容

  

  开门纳谏,选好问题,明确问政主题。每年年初,武汉市纠风办通过梳理市长专线电话和政风行风热线中群众反映的问题以及在网上征求群众意见等多种渠道,收集10万余条投诉和建议,并将其与纠风工作任务相结合,归纳、筛选出群众反映强烈的“十个突出问题”作为年度电视问政主题,真正做到从群众最不满意的方面着手,从群众反映集中的领域改起。3年来,确定的突出问题大致分为三类:一是专项治理工作中的问题。如保障性住房建设、食品安全、环境保护等。二是政风行风建设方面的问题。如纠正和治理公务活动奢侈浪费、整治选人用人不正之风等。三是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问题。如交通、养老、出租车运营秩序等。

  

  新闻发布,公开承诺,明确问政对象。围绕确定的突出问题,一一确定责任单位,由各责任单位就各自承担的整改任务逐一细化明确整改的目标、措施、时限,通过新闻发布会的形式,由分管市领导和相关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向社会公开承诺,在年中、年底举办的电视问政直播节目中现场接受质询与评议。3年来,共有16名市领导、41名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先后作出整改承诺。

  

  监督检查,深挖问题,明确问政案例。武汉市纠风办制定督查方案,组织成立督查组,通过不定期调查、座谈、抽访、暗访等多种形式,跟踪检查突出问题整改情况。督查中发现的问题往往就是电视问政现场问政的重点。在今年的5场电视问政中,有60多个曝光片素材就是督查组在日常督查暗访中发现的。

  

  以“怎么问”为抓手,创新问政方式

  

  突出倾听民声,为问题解决打基础。突出群众主体地位,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发动群众积极参与。一是组织由行评代表、媒体代表、市民代表等组成的问政主体。二是组织由“两代表一委员”、基层一线工作人员为主的观众考评团。三是现场开通10部热线电话和网上微博平台,接受群众意见建议和投诉。通过现场对话,让被问政部门负责人了解民意,把社会压力转化为工作动力。

  

  突出环节策划,为问题解决谋共识。电视问政涉及问题广、参与嘉宾多,武汉市纠风办在问政环节上精心策划,问政代表既参与发问、表决,又提出意见建议;相关专家作为特约评论员提前参与、全程介入,现场深度分析、探讨对策。通过群众代表、专家代表与问政对象之间的互动沟通对话,使问题越问越清,办法越问越明,努力达成解决问题的共识。

  

  突出问政效应,为问题解决聚能量。通过多媒体联动,扩大电视问政受众面。每场电视问政都在武汉电视台晚8点黄金时段现场直播,武汉广播电台、武汉广电网等同步进行直播。进一步延伸电视问政功能,在“拷问”相关责任部门和领导干部的同时,通过企业代表、市民代表向全社会发出倡议,加强法律知识宣传等,增强全体市民的责任意识、主体意识、公共意识,最大限度地凝聚社会力量,共同推动问题解决。

  

  以“问之后”为重点,凸显问政效果

  

  强化责任,建立整改督办机制。武汉市纠风办针对每个曝光问题,逐个下达督办单,定期通报整改情况。今年上半年的5场电视问政结束后,市纠风办立即召开电视问政曝光问题整改督办推进会,对电视问政中曝光的90个问题向相关责任单位发出督办函,要求在10天内完成整改和调查处理工作,在一个月内完成建章立制工作,并适时通过新闻媒体公布。

  

  严明纪律,严格问责工作机制。一是建立曝光问题问责制。节目中曝光的问题,要求责任单位在规定时限内,就问题开展调查;凡存在问责情形的严肃问责相关责任人。二是建立整改工作问责制。在日常明察暗访中发现的问题,责任单位整改不到位的,也要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三是建立二次问责制。不定期对各承诺单位的整改、调查、问责情况进行回访、评估,凡存在隐瞒事实、消极应对的,启动再次办理程序并严肃追责问责。2011年和2012年,电视问政节目中共曝光问题120个,全部得到及时处理,共对50余名相关责任人进行了问责处理,建章立制64项。

  

  纠建并举,探索解决问题长效机制。既注重具体问题的查处,又注重查找共性问题,着力从源头上入手,堵塞漏洞,制定实施防止同类问题再次发生的治本措施,切实推动问题从根本上得到解决。比如:针对电视问政中反映的打车难问题,注重从出租车运营管理体制改革入手,研究制定解决措施。针对违法建设、噪声污染等由多部门负责、职责不清的问题,提出“一件事由一个部门牵头负责”的原则,制定了《武汉市城市综合管理条例》。

  

   (责任编辑:于洁秋)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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