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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提升法规制度质量 助推反腐倡廉实践



发布日期:2013-09-09 信息来源: 长兴纪委 字号:[ ]


   近年来,江苏省纪委按照中央纪委和省委的部署要求,把建立健全法规制度作为惩防体系建设的主线,大力推进以党内法规为重点的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坚持“质量就是生命”的法规工作理念和“必要、管用”的法规工作原则,在提高法规制度质量方面进行了一些探索,取得了初步成效。

  

  科学谋划、整体推进,着力提升法规制度的系统性

  

  适应反腐倡廉实践需要及时建章立制。坚持把制度建设放在江苏反腐倡廉建设的大局中把握,置于构建惩防体系的整体框架内推进,根据反腐倡廉建设的重点任务和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有针对性地加强制度建设。据统计,党的十七大以来,省纪委、监察厅共起草制定反腐倡廉法规和规范性文件81件,其中,代省委起草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17件。

  

  强化反腐倡廉法规制度的体系构建。从零星的制度预防到体系防控,是江苏省纪委在法规制度建设上的重要跨越与创新。2010年,起草了《关于构建反腐倡廉教育机制的意见》、《关于构建权力运行监控机制的意见》、《关于构建预防腐败工作机制的意见》、《关于构建纠风工作长效机制的意见》、《关于构建惩治腐败工作机制的意见》和《江苏省构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基本框架工作考核评价办法》等“5+1”文件,并以省委名义发布,标志着江苏反腐倡廉法规制度体系初步建成。此后,按照“精装提效、深化构建”的总体要求予以完善,不断增强制度体系的整体性、协调性。经过梳理,形成了涵括6大方面、18类、100个制度群、500多项主要制度的反腐倡廉制度体系。

  

  积极做好法规制度体系的动态管理。早在2009年即对省纪委、监察厅改革开放以来制定的100多项制度进行了集中梳理,列出了相应“立、改、废”计划。今年以来,按照省委统一部署,认真做好1978年以来87件省委党内法规的清理工作。及时拟定了清理工作方案,将清理工作分为初审、复审、协商、审定4个阶段,即先由委厅原起草部门提出初审意见,反馈法规研究室逐一复审,对8件有不同意见的重点法规反复沟通,力求取得一致意见。目前,清理建议已经省纪委常委会审定。

  

  多措并举、严格把关,着力提升法规制度的规范性

  

  积极做好法规征求意见和审核把关。着眼于对权力运行的有效制约监督、防止利益冲突和防控廉政风险,近三年来,先后对80多件中央纪委和省委有关部门起草的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提出修改建议,多数得到采纳。同时,充分履行法规工作机构职能,加强对委厅机关相关室厅起草的反腐倡廉规范性文件的审核把关,确保文件质量。

  

  认真开展法规试点。法规试点工作是提高党内法规制度建设质量和水平的重要途径。按照中央纪委部署要求,积极开展制度廉洁性评估试点,印发了试点工作通知和有关意见,明确了13个试点单位,努力从制度层面铲除腐败滋生的土壤和条件。近年来,还会同省委组织部承担了中央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等4项重点党内法规的试点工作,为中央全面施行上述法规积累了经验。

  

  扎实做好法规备案工作。按照要求及时规范地向中央纪委报备法规制度,近年来每年报中央纪委备案的数量都在15件左右。同时,按照中央纪委备案规定和省委的实施办法,认真做好对省委的报备工作,做到应备尽备。

  

  创新思路、动真碰硬,着力提升法规制度的实效性

  

  坚持利用信息技术提高制度的可操作性。积极把现代科技手段特别是信息技术融入到制度落实工作中,减少人为干扰。去年9月,起草了《关于进一步提高惩防体系建设信息化水平的意见》,并以省委名义转发,提出加快构建五大机制运行和惩防体系日常管理的6个信息化系统和16个网络平台,使反腐倡廉法规制度的执行更加有力。

  

  坚持根据实践发展增强法规制度的适应性。根据形势任务、客观环境和调整对象的变化,加强对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举报有功人员奖励办法等一批反腐倡廉制度执行情况的调查研究,查找制度漏洞和不利于贯彻执行的问题,加以修订完善,确保法规制度与时俱进。

  

  坚持通过加强监督检查保障法规制度的权威性。近年来,先后在全省组织开展了贯彻执行《廉政准则》、《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试行)》和《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等重点法规制度情况的专项监督检查。

  

  加强领导、完善机制,着力形成齐抓共管的法规工作格局

  

  以项目化管理集聚法规工作合力。每年年初制定年度制度建设计划,将任务分解到各职能室,明确进度和要求。去年,经全面排查,梳理出省一级亟须制定的制度60多项,按照能够出台、有效管用的标准,把制定22项制度列入年度计划,并召开制度建设调度会,推进任务落实。

  

  分层推进、分类指导。一方面,分层推进法规制度建设,省一级重点制定一批关系全省反腐倡廉整体工作的制度,各市、县从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入手,健全相关制度;另一方面,分类指导不同部门和单位推进制度建设,对党政机关着重加强内控机制建设,对国有企业着重加强以风险防控与合规经营为重点的廉洁经营制度体系建设,对农村基层着重加强村级民主监督和集体“三资”监管等农村基层防腐制度体系建设。

  

  加强法规制度调研。每年委厅领导带队,确定一到两项课题深入基层开展调研,委厅机关各室厅根据工作职能承担相应的制度建设调研任务。同时,注重“借力引智”,吸收专家学者参与,成立了“江苏反腐倡廉创新研究基地”和“党风廉政建设专家咨询委员会”,重点加强对法规制度的理论研究和论证。

  

 

   (责任编辑:于洁秋)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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