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海门市:落实“两个责任”监督检查情况全市通报不留情面
3家单位评为“差” 52家单位被点名亮问题
“少数单位民主集中制等制度执行不力。如海门日报社领导班子违反民主集中制,擅自讨论决定广告承包事项及奖励措施;统计局2016年初党组会议关于绩效奖讨论不规范;民政局的“三重一大”事项集体讨论制度落实不到位,彩票发行费用报支不规范;交通运输局重大项目建设公开制度执行不到位。”这是海门市《关于2016年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情况的通报》中指出的一类问题。“不遮不掩点到单位,不瞒不藏直指问题”是本次通报最大的特点。
“以往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后都是‘一对一’单线‘关起门’反馈问题,一个单位被发现的问题,不会在全市范围内‘亮丑’,相对影响较小。现在除了面对面反馈,还要放到全市通报,全市各区镇、部门都能看到,这样既能起到震慑作用,也能让各单位对照通报曝光的问题自查自纠,并从中吸取教训,避免类似问题的发生。”海门市纪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吴辉充分肯定了这次全市通报的成效。
海门市2016年12月启动了对全市各单位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的年终检查考核。确定了农办、检察院、发经委、环保局、城管局、住建局、商务局、海门中学等14家单位为重点考核单位,运用两天时间驻点检查,通过党委(组)书记、副职领导以及纪(工)委书记(纪检组长)的述责述廉、个别访谈、召开座谈会、查阅台账、核对账册、走访服务对象、民主测评等方式进行检查考核,对照年初制定的责任清单一项一项查看,全面掌握“两个责任”落实情况。66家一般检查考核单位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海门市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科学化管理系统中“两个责任”各项工作的在线考评,自查自纠,并由市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照20%的比例进行线下抽查。重点考核单位检查考核结束后,由各考核组根据考核情况,量化打分并形成书面报告,明确要求特色亮点“概况写”,存在问题“具体写”,指出被检查考核单位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方面的存在问题必须超过整体报告的三分之二篇幅。1月底前,14家重点考核单位由市领导带队上门完成了考核结果反馈,对66家一般考核单位进行了书面反馈,指出了存在问题和整改要求。要求各单位4月底前完成问题整改,市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办公室将组织对整改情况开展跟踪督查。
责任制检查考核情况的通报中共指出了全市各单位在落实“两个责任”中存在的12个方面18个类别的问题,52家单位被直接点名亮问题。3家单位因中层干部违纪违法移送司法、班子成员酒后驾车涉嫌犯罪等问题被“一票否决”评定为“差”,另有5家单位被评为“一般”。这8家单位的党委(组)书记、纪委书记(纪检组长)分别被市委、市纪委主要领导约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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