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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廉乡村在长兴】村级劳务用工|“零现金”支付亮剑“任性”劳务费



发布日期:2020-04-20 信息来源: 长兴纪委 字号:[ ]


编者按:“强化清廉村居建设、有力推动基层治理”专项工作,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和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决策部署、推进清廉浙江建设向基层延伸、以高质量监督提升基层治理成效的有力抓手。2019年以来,我县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县相关部署要求,突出基层基础,注重探索尝试,取得了不少实效,也形成了一些经验。现推出“清廉乡村在长兴”专栏,专题予以展示,敬请大家关注。

 

“李会计,我来领劳务费,上个月河道保洁干了3天。”长兴县太湖街道陈塘村村民吴大伯跟以往一样,来到了村委会办公室,领取参与河道保洁的劳务费。

“您稍等,我看一下……我这边记录的是3天,一共360元。不过现在不能给你现金了,你留一个银行账号给我,我们把钱打到你账户里。”陈塘村报账员李晶说道。

一笔两三百元的支出,为什么一定要转账?不少人跟李大伯一样有着困惑。这要从县纪委的一次调研说起。

2019年初,县纪委在开展“清廉乡村”建设调研时,对十八大以来查处的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进行了全面梳理,发现不少村干部在套取集体资金时,都在劳务费上动了手脚:2017年1月,煤山镇抛犊岗村虚列铲车费用2.1万元,用于村“两委”产生的其他村级开支;2017年3月,太湖图影度假区碧岩村通过伪造生态公益林砍柴工资等方式套取资金用于宴请和购买礼品等。通过查阅谈话笔录等案件资料,不难发现,劳务费“任性”的根源就在现金支付,资金去向无法追溯,“有心人”得以上下其手。

“2018年,长兴县219个村(居)共支出劳务用工费6073.57万元,其中现金支付955.63万元,占总额的15.73%。从我们以往查处的案件来看,这近1000万元的现金支出存在较大的廉政风险。”县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主任杨霞说道。

“劳务费是村民们的‘辛苦钱’,如果伪造、虚报的廉政风险不堵上,我们正在推进的‘清廉乡村’就会成为一句空话,必须要想办法!”调研得出结论后,县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下定了决心。

有态度更要有行动,除了全面推行“零现金”,各乡镇纪委都卯足了劲:有的在监督检查上下功夫,如林城镇纪委要求各村每月上报劳务费支出明细,督促“三资中心”进行逐村审核;有的在公示公开上想办法,如吕山乡实行村级劳务费“点题公开”,村民可以提出需要公开的劳务事项,随时根据需要公开;有的在支出程序上做文章,如太湖图影形成了先向村民代表大会报备,再提请村两委会讨论,最后核准支出的流程等。

为了从制度上堵住劳务费背后的廉政风险,县纪委结合日常监督检查发现的突出问题,向县农业农村局发出监督建议书,督促其出台了《关于规范村级组织劳务用工费用支出管理的通知》,以“零现金”为核心要素,实现资金全流程可追溯,并从加强务工人员信息管理、严格劳务用工审核、明确资金划转程序、常态监督检查等方面对村级劳务费支出进行了全面规范,形成了完整闭环。

如今,村民们已经慢慢习惯了“零现金”,而通过“零现金”所传递的“习习清风”也渐渐深入人心。

“钱很快到账了,虽然以前拿现金习惯了,但我听村里说这是在帮我们管住‘辛苦钱’,只要是为我们老百姓好,不管现金还是转账,那都是好事情!”吴大伯看着提示到账的短信笑着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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